一是传统收购处置业务。通过公开竞标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市场化承接不良资产包,处置手段主要包括二次出售(单户转让、打包转让等)、债务人折扣清偿、债权重组、以物抵债、诉讼追偿等方式实现债权回收。
二是收购重组类业务。针对质量较好、未来现金流充裕,仅因短期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形成的不良债权,公司按相关规定进行收购的同时,与债务企业或第三方签署资产重组协议而重新约定债权本金、重组期限、重组收益、还款计划、抵(质)押条件等要素,在安全性、效益性前提下,实现不良债权收购与处置一体化,由此获得固定收益的项目。
三是债转股类业务。公司选取行业发展前景良好、经营持续稳定、有融资需求和上市意愿的企业,采取当前阶段的债权投资和未来股权选择权相结合的投资模式。现阶段以债权形式对企业进行融资,同时约定投资期限届满前,可以采取由预先设定的控股股东或第三方对债权回购,也可以根据企业上市条件的成熟程度,按约定的价格转成股权,通过二级市场退出的方式回收投资资金。